转发-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日期:2017-11-08 浏览次数:
各学院(系、所):
为确保2017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顺利进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毕业信息核对
1.信息核对人员范围、核对时间
2017年6月8日-12月8日期间已毕业答辩和预毕业答辩的学历研究生,需在11月25日-30日期间登录我校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(以下简称“系统”)和学信网核对本人毕业电子信息和图像电子信息。
2.毕业电子信息
(1)研究生本人登陆系统,进入“毕业信息”模块,对学号、姓名、性别、民族、政治面貌、出生日期、身份证号、专业名称等进行核对、确认。
(2)未进行毕业电子信息核对的研究生不能进入毕业资格审查环节。
3.图像电子信息
(1)研究生本人登陆学信网(http://www.chsi.com.cn/)进入“图像校对”模块,对图像信息进行核对、确认。
(2)如图像信息有误,需在网站提交“照片错误原因”;图像信息无误,须点击“确认”,确认后方可用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。毕业生图像信息中身份证号必须与毕业电子信息中身份证号一致。
如信息需变更,须在本学院(系、所)填写毕业电子信息检查勘误表(附件1),学院(系、所)汇总后于11月30日前报研究生院。逾期未提出错误信息修改申请,视为信息正确,造成个人学历证书信息错误的后果由个人承担。
二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人员范围
1.注册人员范围
2017年6月8日-12月8日期间完成毕业答辩的学历研究生。
2.毕业资格审查
(1)学院(系、所)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,在“毕业管理”模块对研究生进行学院层面的毕业资格审查。对已完成毕业信息核对、通过毕业资格审查和答辩的研究生,在“学院毕业审批”模块,将研究生名单设置为“毕业”,并将2017年下半年毕业资格初审合格的学历研究生名单(附件2)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研究生院。
(2)根据相关规定,12月8日前未进行毕业答辩的预毕业研究生,请各学院(系、所)将其审批结果设置为延期毕业,毕业时间统一设置为2018年6月。
(3)根据各院(系、所)的初审情况,研究生院对毕业生毕业资格进行审核,审核完成后,统一将信息上传至学信网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。
请各学院(系、所)于12月9日前完成毕业资格考核鉴定和初审,并将初审合格的学历研究生名单(附件2)纸质版报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处(3号楼210室), 电子版发送至jyglc@nwafu.edu.cn。
联系人:巫剑 联系电话:87082382
研究生院
2017年11月7日